市法律援助处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03-15 来源:清远市人民政府
“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法律援助志愿者林琳律师结合真实案例给清城区横荷街道青连村村民妇女通俗易懂的讲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并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当天,清远市司法局、清远市法律援助处联合到清城区横荷街道青连村开展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宣传活动,通过上法治课、派发宣传资料、与村民妇女互动学法等多种形式讲解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村民妇女懂得用法律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活动结束后,法律援助志愿者还到青连村独守妇女老年人和残疾儿童家庭进行慰问。
我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始终将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法律援助工作重点,为符合条件的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核、优先指派,切实守护广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