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底,清远市各险种参保总人次774.9万人次,同比下降2.1%。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84.4万人,下降28.8%,其中参保在职职工67.7万人,下降35.7%;参保离退休人员16.7万人,增长26.4%。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57.8万人,增长4.4%。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401.2万人,下降0.5%,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2.4万人,增长4.8%;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38.8万人,下降1.4%。参加工伤保险47.2万人,增长10.2%。参加生育保险41.3万人,增长6.7%。参加失业保险43.0万人,增长14.3%。
2018年,全年社会保险各险种基金总收入118.6亿元,增长27.2%;年末社会保险各险种基金累计结余141.2亿元,增长3.9%。离退休人员全年人均基本养老金1892.4元/月,增长4.5%;失业金标准1269元/月/人,同比增长31.1%。全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2013人。至2018年底,享受低保救济的困难群众7.7万人,下降18.6%,其中,城镇居民0.46万人,农村居民7.2万人。
全市拥有社会福利院9个,床位3250张,收养1687人;敬老院75个,床位4435张,收住1378人。全年医疗救助38.3万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医疗保险25.9万人。共发行销售福利彩票5.5亿元,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0.5亿元。全年结婚夫妇31735对,下降7.5%;离婚夫妇11738对,增长1.7%。